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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追加硕士学位点建设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6日 00:00

各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点:

为加强我校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的建设,学校为各二级学位点增列建设经费(同时具有学术型和专业型的学位点按一个学位点计算),每个学位点追加拨付建设经费2万元。请各学位点拿2015年发放的学位点建设经费本到研究生处培养办追加经费。为规范经费的使用,特通知如下:

一、学位点建设经费使用范围

学位点建设经费属于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学位点建设无关开支,使用必须符合学校财务有关规定。经费主要用于以下工作:

1、导师队伍建设费用。如导师外出进修、培训等。

2、学术交流费用。如参加、承办高水平学术会议,邀请专家讲学等。

3、研究生教育改革、研讨费用等。

4、学位点评估有关的费用。

5、其他与硕士学位点建设有关的费用。

二、学位点建设经费报销程序

票据由二级学科负责人、学科负责人所在学院领导签字后,研究生部负责人会签,按学校财务有关规定报销。

联系人:李传伟

研究生处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