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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2021年度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2020年11月03日 17:47 资助中心 点击:[]

研究生部、各学院: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文件精神,大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21年起,校(院)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加入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开展学生2021年度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居民医保简介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满足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提高大学生健康水平的重要保障。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2021年度每人240元)和政府补助(2021年度每人580元)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建立社会统筹基金,是一种社会福利性质的保险,用于解决普通居民重大疾病的医疗报销问题。医保部门负责参保登记、政策解读,税务部门负责征缴工作的组织实施。

缴费后可享受包括住院医疗、门诊慢性病医疗、门诊统筹医疗(定点医院为校医院)、意外伤害医疗、生育医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大病保险等待遇。(请见附件5

二、大学生优惠政策

1、济南市大学生在校参保享受优惠政策,按照240元标准缴费,享受340元医保报销档次。

2、济南市政府资助范围的大学生,个人不缴费,政府全额资助。资助范围共7类,分别是:建档立卡(含即时帮扶)人员、重度残疾、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济南市之外7类大学生也可以在生源地享受免费政策,请自行咨询生源地医保部门。

3、常规医疗年度为202111日至1231日。首次参加济南市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可自缴费当年的91日起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三、报名流程

1、根据济南市医保部门通知精神,驻济各高校负责本校学生参保缴费工作,代收医保费用,并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款。在校学生不限户籍,由学校按照全员参保的原则统一收取。

22021年度保费采取先报名后缴费的方式进行。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报名,填写《自愿报名缴费声明》(附件1)、《2021年度济南市居民医保批量报盘表》(附件2);学院汇总《批量报盘表》和《2021年秋季学生参保报名班级统计表》(附件3),报送学工部资助中心。

3、资助中心汇总《批量报盘表》后报送济南市医保局,由医保局将学生信息录入医保数据系统并转交税务部门确认是否已经缴费,最终确定能够在济南缴费参保的学生名单。

    4、资助中心收到医保局反馈的可以缴费学生名单后,通知学院组织学生缴费。

5、济南市政府资助范围的7类大学生需在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办理参保事宜,不再在学校报名。

6、济南市之外的7类大学生,也不再在学校报名参保,请咨询生源地医保部门免费参保政策并办理相关手续。如确需在校参保,需按240/人标准缴费。

7、大学生可以选择在校或者在生源地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在校报名的学生(含7类大学生),均需填写《自愿放弃居民大学生医保的声明》(附件4)。

四、缴费方式

1、本次收缴2021年度保费,标准为240/人。

2、缴费方式有2种:学校计财部统一批扣和个人线上缴费。

有泰安市中国农业银行储蓄卡的学生,由学校计财部统一进行批扣。银行卡将以计财部收费科卡号为准,请通知学生提前在卡中预留至少241元现金,批扣时间另行通知。

没有泰安市中国农业银行储蓄卡、批扣失败的学生需自行通过线上方式缴费,具体缴费形式另行通知。

3、原则上不允许重复参保。学生在学校报名后,应及时通知家人暂缓缴费,避免出现重复参保现象。

重复参保是指同一参保人重复参加同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制度内重复参保)或重复参加不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跨制度重复参保),具体表现为同一时间段内同一参保人有两条及以上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参保信息记录。(举例:不能同时在泰安、济南等2地缴费参保;不能同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四、材料提交

1、《2021年度济南市居民医保批量报盘表——**学院》、《2021年秋季学生参保报名班级统计表》(附件12),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工办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2、《自愿报名缴费声明》只收纸质版,按照《班级统计表》顺序排序,统一报送学工部资助中心。

3、《自愿放弃居民大学生医保的声明》拍照并以班级名称命名,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打包发送至邮箱。纸质版由学院自行留存备查。

请于20201110日前提交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zzzx@sdfmu.edu.cn

五、其他

1、缴费后医保将在202111日正式生效,2020级新生如在202091日至1231日出现住院等医疗需要,请在入院时及时咨询学工部资助中心。

2、已有工作经历的研究生等学生,如果已经加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基本养老保险,不再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可以向职工医保管理部门咨询缴费事宜,以保障个人医疗待遇不受影响。

未尽事宜请致电6229971(办公室:松竹园一楼A17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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