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教育厅2021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4

各教学机构:

接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预备通知》文件,现组织开展2021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简要通知如下(详情见附件0):

一、立项范围与类别

(一)立项范围。2021年教改项目立项范围主要包括高等教育发展研究等8类。具体可参照附件1。

(二)立项类别。2021年教改项目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专项项目三类,其中:面上项目重点项目由高校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围绕“立项参考指南”,自主选题进行申报。重大专项由高校组织研究团队,围绕特定立项选题(见附件2)进行申报。重大专项的子课题,按重点项目进行管理。

二、申报数量

2021年教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申报面上项目4重点项目3项;可申报重大专项1项,子课题1项。各教学机构面上项目限报2项,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及子课题项目均每类限报1项。

三、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应以学校作为第一主要完成单位,鼓励校际、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协同创新。项目组成员可以是本校专任教师或兼职教师,也可以是外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

(一)项目主持人。对主持人身份、教学学时等做了限定,要求主持人应能保证申报项目在研究周期内顺利完成研究任务,详见附件0。

(二)申报限制。以项目主持人身份可申报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专项1项。目前主持研究的省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报新项目。

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职能部门人员)和二级学院管理人员(含院领导、教学和行政办公室人员),主持或参与申报(限前3位,下同)面上项目,不超过1项;主持或参与申报重点项目,不得超过1项;主持或参与申报重大专项和子课题,不限制申报比例。校级领导不参与申报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

(三)其他要求。面上项目重点项目主要参与者(含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重大专项主要参与者不限人数。已获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兼报不同类型。

各教学机构要高度重视教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严格项目材料审查,确保申报项目符合要求。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校内项目初评,确定拟推荐项目。

四、项目立项

(一)面上项目。学校推荐申报的面上项目,由教育厅审核后直接予以立项。未被推荐申报省级的项目,根据评审成绩择优列为校级课题立项。

(二)重点项目。向教育厅推荐申报的重点项目,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部分项目进行立项。

(三)重大专项。推荐申报的重大专项,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部分项目进行立项。未被立项的项目,不再转列为其他类型项目。

五、项目管理

(一)过程管理。

1、申报人通过学校教研项目管理平台(http://sdfmu.jypt.chaoxing.com/)申报,教学机构审核员(教学秘书)登录平台进行审核并提交。

2、项目组通过“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221.214.56.13:8324/bkjg/),及时提交项目研究成果,按年度提交项目进展、实施成效和监督评价等情况。项目研究进展不力并经整改无明显成效的,撤销立项资格,追回省财政支持经费。

(二)结题验收。重大专项结题验收,由教育厅厅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另行通知。面上项目重点项目结题验收,由项目主持人负责组织实施,验收要求详见附件0。

六、其他事项

申报人撰写申报书,于9月24日-28日登录学校教研项目管理平台进行项目申报,并请所在教学机构审核员完成审核。审核员将2个面上项目排序后与其他项目信息填写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于9月28日15:00前发送到指定邮箱。9月29日-10月7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项目。10月8日-10日,申报人登录教育厅教改系统完成填报。

各教学机构督促2018年及以前立项但仍未结题的人员,尽快完成项目结题,并于2021年9月25日前,将项目完成情况总结报告和《山东省2018-2020年本科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531-59556800

电子邮箱:sydjwbsyjx@163.com

教务部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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