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医学院“十二五”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7-10-13   (点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是衡量学校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整体实力的重要标志,是体现办学特色的关键,是推动学校发展、形成良好社会声誉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全面提升我校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实现我校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的奋斗目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重点学科(实验室)包括我校省级、校级重点学科(实验室)。

第三条 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的基本原则是:突出优势,强化重点,凝练特色,构筑高峰。对校级重点学科(实验室)分为强化建设和重点扶持两大类进行分层建设。

第四条省级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总体目标:经过“十二五”的建设与发展,使重点学科(实验室)巩固和发展自身优势和特色,成为学校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理论创新的重要基地,betway必威亚洲 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为申报博士点做好储备。

校级强化建设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总体目标:经过“十二五”的建设与发展,使重点学科(实验室)努力创新并形成自身的优势和特色,betway必威亚洲 达到省内领先水平,为申报省级重点学科(实验室)奠定基础。

校级重点扶持学科(实验室)建设总体目标:经过“十二五”的建设与发展,使重点学科(实验室)研究条件得到改善,培养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betway必威亚洲 水平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力争实现非医类硕士授权点的突破。

第二章 申报和遴选

第五条在校级重点学科(实验室)中按照省教育厅、卫生厅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重点学科(实验室)。

第六条校级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周期为五年。校级强化建设重点学科(实验室)在已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二级学科中遴选,校级重点扶持学科(实验室)在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二级学科中遴选。申报的基本条件是:

1 、有较好的建设基础,已形成较为明显的特色,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对学校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2 、学科(实验室)带头人年富力强、学风正派、学术造诣深,学术研究活跃,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并获得相应的奖励,在同行中具有较大影响。学术队伍整体水平高,年龄、学历、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博士学位获得者比例较高。

3 、具有良好的科研工作基础,在“十一五”期间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或重大进展;目前承担多项科研项目,有比较充足的科研经费。预期可在“十二五”期间产生标志性成果。

4 、具有开展人才培养、betway必威亚洲 和社会服务所需要的设施、资源和其他软硬件条件。

5 、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教学与科研结合成效显著,学术研究气氛浓厚。

6 、学科(实验室)建设规划科学、可行,规章制度健全,实施措施得力,效果显著。

第七条重点学科(实验室)以各院、部、系为依托单位,经各院、部、系学术委员会讨论后推荐至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最后报学校审批或审批后向上级推荐。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八条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工作由学校重点建设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教学院部系组织实施,学科(实验室)自主建设。

第九条学校职责:成立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并确定具体职能部门负责重点学科(实验室)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制定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履行省级重点学科建设单位的职责和义务;安排校级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经费,按照财务制度审批和审计经费支出;审批校级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任务书,组织检查、评估与验收;聘任重点学科(实验室)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协调、支持重点学科(实验室)开展重大学术活动和教学、科研工作。

第十条院部系职责:成立院部系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并确定专人负责重点学科(实验室)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的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实施细则;负责重点学科(实验室)及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推荐申报工作;组织论证本单位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任务书;为重点学科(实验室)提供良好环境,支持重点学科(实验室)的建设发展;向学校定期报告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工作。

第十一条重点学科(实验室)职责:完善本学科(实验室)的组织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学科(实验室)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经费支出预算并严格执行;按照研究方向组织betway必威亚洲 和学术交流,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加强学术梯队建设,促进人才培养;加强条件建设,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完成建设任务书中的各项指标任务;完善建设档案,按时完成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定期向依托单位汇报建设工作。

第十二条重点学科(实验室)实行学科带头人负责制。学科带头人负责实施建设规划;制定和执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学术队伍的建设与管理;筹集和管理建设经费。

第十三条重点学科(实验室)设立学术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对重点学科(实验室)的建设方案进行论证;负责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审议和论证;对学科(实验室)建设经费的使用提出建议并进行监督;协调重大学术活动;学术委员会成员一般为 7 至 11 人,应为单数,其中外单位学者不少于 1/3 。

第四章 建设任务

第十四条重点学科(实验室)要依据本学科的基础和特点,制定建设与发展规划。规划内容主要包括建设目标、研究方向、队伍建设、betway必威亚洲 、人才培养、环境和基础条件建设、经费筹措、预期成效等方面。

第十五条引进、培养、培育在重点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的领军人物和学术骨干,形成业务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结构合理、富有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对稳定的学术团队。

第十六条通过创新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创业精神和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建设成为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基地。

第十七条积极开展betway必威亚洲 ,选准学科方向,在特色、优势上下功夫,承担更多的省级和国家级科研项目,多出创新成果,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等领域产生标志性成果;发挥对外学术交流窗口作用,建设成为本学科领域的学术交流和资源信息基地。不断拓宽应用成果转化渠道,提高科学技术对社会的贡献率;通过研究与开发,为社会提供工程、技术、管理咨询和决策服务,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第十八条充实和改善实验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网络电子信息等其他软硬件条件建设,建立起校内外教学、科研创新平台与研发基地,为创新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betway必威亚洲 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

第十九条建立有利于学科资源共享的机制,有利于提高质量的人才培养机制,有利于整合资源、优化组合、突出优势的学科组织机制。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条列入上级主管部门建设的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具体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是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经费的投入主体,每年的建设经费要列入学校年度预算。依托院部系和重点学科(实验室)要通过科技开发、社会服务等方法多渠道筹措建设经费。使每个校级强化建设重点学科(实验室) 5 年的建设经费自然科学类不低于 100 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 50 万元;使每个校级重点扶持学科(实验室) 5 年的建设经费自然科学类不低于 50 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 30 万元。

第二十二条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经费由财务处单独明细核算,专款专用。其中用于硬件建设部分 ( 如:购置仪器设备、先进软件、图书资料等 ) ,自然科学类学科不低于 70% ,人文社科类学科不低于 50% 。

第二十三条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经费的使用以提高使用效益和建设质量为前提,在财务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减少管理层次和繁杂手续,审计部门加强审计与监督。

第六章 检查评估

第二十四条重点学科(实验室)在建设期内实行年度报告、中期评估、期末验收制度。

第二十五条每年年底学校对重点学科(实验室)进行年度检查,各重点学科(实验室)填报年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建设规划执行情况,如队伍建设、科研进展、设备购置、经费使用等;重大学术活动情况;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 包括经费管理制度、仪器设备有偿使用制度、图书资料室规章制度、研究人员聘任与内部分配制度等 ) ;科技开发和成果转化情况 ( 包括合作单位与合作方式、解决的具体问题、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 ) 等。对年度考核合格的重点学科(实验室)发放工作量津贴,每个省级重点学科(实验室)津贴总额为人民币 1.0 万元 / 每年,校级重点学科(实验室)津贴总额为人民币 0.5 万元 / 每年,每年年底由重点学科(实验室)带头人提出津贴分配意见,经校重点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随其他校内工作量津贴一并发放。

第二十六条学校于“十二五”中期组织一次重点学科(实验室)的中期评估活动。评估的主要内容是:建设规划的执行情况;院部系和重点学科(实验室)负责人的管理绩效等。评估时重点考察学科(实验室)进步幅度,如科技创新能力、人才培养质量、取得的科研成绩及对社会的贡献率和学术梯队建设情况等。

第二十七条对在评估中取得下列成绩之一者予以鼓励。学术梯队建设成绩突出;betway必威亚洲 成绩突出,科技开发和成果转化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创造出先进经验,并在实践中取得显著效果。

第二十八条在评估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具体情况做出警告、减少拨款、停止拨款、限期整顿、撤销资格等处理决定。重点学科(实验室)的硬件条件无明显改善;建设经费使用不合理,建设效益低;无正当理由,未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弄虚作假、谎报数据等。

第二十九条“十二五”末,学校对重点学科(实验室)进行验收。主要考核重点学科(实验室)各阶段目标实现程度及建设成效,考核其标志性成果和为学校发展所作出的贡献。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对建设成效显著、贡献突出的优秀学科(实验室),在下一轮省级重点学科遴选中给予优先推荐。对验收不合格的学科(实验室),取消其下一轮重点学科(实验室)申报资格。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学校科研处、研究生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