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12 科研部   (点击:)

各有关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已发布《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为做好此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正确方向,择优推荐申报

认真学习领会《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各项要求,严格把好项目申报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3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二、恪守科研诚信,遵守纪律规定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各单位要严格把关,务必对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完成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核,签署明确意见。申请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三、精心组织申报,确保高质量完成

(一)首次申报。请各单位于2023年4月18日前将电子版《申请书》、《活页》和盖章版的汇总表发送至kybsk2021@126.com进行限额推荐评审。获得校(院)推荐的申请人方可进行网络申报。

(二)网络申报。申报系统于4月20日零时至5月5日17时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申请人需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www.nopss.gov.cn),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

(三)审核要求。各单位要加强指导,做好审核工作。《申请书》中的姓名、年龄、身份证、职称、在研项目、前期成果、学科分类、课题名称、预期完成时间等要符合有关要求。《活页》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前期相关研究成果要按规定方式列出。

(四)报送最终材料。各单位上报材料包括:

1.《申请书》一式4份,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4份《申请书》中,3份采用“1夹2”方式叠放,即将2份《申请书》单独叠放在一起,然后夹在另1份《申请书》中缝装订处,以免损坏封面页,分学科按申报序号顺序(小号在上)摆放打包。另1份申请书内夹放3份活页,分学科按申报序号顺序(小号在上)摆放打包。

2.《活页》纸质版一式3份。

3.《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1份,序号用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申报序号表示,分学科按小号在前的顺序排序。

4. 电子版《申请书》、《活页》和汇总表发送至邮箱kybsk2021@126.com。

5. 各单位审核无误后,请务必于4月26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到济南主校区行政楼306房间,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31-59556827

附件【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pdf已下载
附件【3.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doc已下载
附件【2.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doc已下载
附件【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已下载
附件【5.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