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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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普通本专科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19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校(院)在2月底前不能正常开学,疫情期间外地的所有学生在未接到校(院)正式开学通知前不得返校。为确保本学期教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按照上级要求及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普通本专科教学工作预案》,决定对部分课程实施线上教学,开课时间为3月2日起。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开课范围与任务

实施线上教学的教学内容为本学期开设的全部课程的理论授课部分。各课程应按照既定课程表的教学安排,统筹谋划,根据需要适当推延实验教学安排,选择适宜的网络教学平台与数字化教学工具认真组织网上教学、在线辅导答疑等工作。

体育教研室提供居家锻炼方案,指导学生自觉提升身体素质,正式开学后不再安排体育课补课,课程考核应随居家锻炼内容相应调整。实验实训课暂不开始授课,学生返校后进行补课。

二、教学要求

1.建立在线课程。

(1)所有课程均须在清华在线教育平台(以下简称:清华平台,链接见教育管理在线主页)上建立在线课程、建立教学班、导入选课学生数据,通过课程公告及时向学生发布课程的学习方式、学习要求、考核说明等内容,并按教学日历表安排线上教学,做好线上师生互动,线上答疑、作业发布、知识点自测等线上教学环节。平台具体内容见附件1:清华平台在线教学简明手册。

(2)利用超星泛雅教学平台(以下简称:超星平台,链接见教育管理在线主页)智慧树精选课程平台(以下简称:智慧树平台,链接见教育管理在线主页)或校外资源进行在线(远程)教学的课程,也必须在清华平台上建立对应的课程,发布课程通知,与学生建立起第一次联系,也便于校(院)整体管理。平台具体内容见附件2:超星泛雅教学平台在线教学简明手册;附件3:智慧树教学平台老师建课、授课操作手册。

(3)“在线教学与学习”可采取不同模式,可以利用我校现有的清华教育在线、超星尔雅、智慧树等校内平台自建课程资源实现在线教学;也可以利用校外“爱课程中国大学mooc”、人卫开放大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创新联盟-实验空间”以及教育部各教指委推荐的优质线上课程资源开展线上教学。选用校外课程时,其学时与我校所开课程的学时相近或相等。

2.课程考核方式。

考核评价体系原则上保持不变,即采取形成性评价、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方式。其中形成性评价可以不计入课程考核总成绩,只作为指导教学和学习的手段。过程性评价可根据教学平台的教学内容进行设置,依据教学平台对学生的学习时长、学习内容、自测成绩等提供评价数据。形成性评价、过程性评价如计入课程总成绩,建议两项总成绩之和不高于本门课程总成绩的40%;终结性评价的成绩建议不低于本门课程总成绩的60%,考试时间将在返校后择期考试。

3.做好线上教学统计

各教学单位对实施线上教学的理论课程进行摸底,落实每门课程使用的线上资源情况及数字化教学工具等,并填写《线上教学实施统计表》(见附件4)。同时,及时向学生传达线上教学实施方案和计划安排,明确学习要求、方式、内容与考核任务等,并落实统计无网络地区学生名单,填写《无法正常进行网络课程学习的学生信息统计表》(见附件5)。

三、教学准备工作

1. 2月14日前,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检查服务器和网络运行环境的状况,保证服务器、存储、网络等硬件条件的正常运转。

2. 2月21日前,教务处教务科与优慕课在线教育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协调,对我校正在运行的清华平台的课程在线(远程)教学功能进行测试,保证在线(远程)教学的基本功能实现;教务处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协同北京世纪超星信息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卓越睿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对我校正在运行的超星平台智慧树平台的在线(远程)教学功能进行测试。

3. 2月14日前,教务处教务科通知各二级学院进行2020学年春季学期教学安排检查,确保所有课程和任课教师到位。各二级学院对开展在线(远程)教学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将需要进行在线(远程)教学培训的课程名单及主讲教师名单提交教务处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组织授课教师进行网络在线培训。

4. 2月28日前,教务处教务科完成清华平台的数据准备,各二级学院检查各在线(远程)教学课程教师准备计算机等硬件教学条件到位,在清华平台中完成课程的基本建设及知识点视频、PPT、测试题、讨论题等课程资料的上传,在平台中发布开课通知;利用超星平台和智慧树平台开展在线(远程)教学的教师,也请在清华平台中发布通知,告知学生登录方式,并完成相应的课程建设工作。各学院辅导员通知学生登录清华平台查看课程通知。

5. 2月29日各课程教师开展在线(远程)教学测试,查找并解决相关问题。按授课时间每门课20分钟测试。第一周开课时间,周一的课程8:00 - 9:50测试;周二的课程10:00 – 11:50测试;周三的课程14:00 – 15:50测试;周四的课程16:00 – 17:50测试;周五的课程19:00 – 20:50测试。3月1日完成整改。3月1日21:00前,各教学单位必须对全部开课课程逐一进行网上教学检验测试,确保所有开课课程可以正常开播授课。将附件4、附件5报教务处。

6.对于开学前两周有实验教学的课程,由课程所在学院提出实验教学内容后移的调整方案,并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需要调整实验材料准备及实验动物准备的课程,请与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和实验动物中心联系。

四、开展在线(远程)教学

按照原定校历安排及各课程理论教学日历安排,各课程按时开展在线教学。

1.教学基本内容和方式。无论采用哪一个教学平台开展在线(远程)教学,其课程教学内容必须包括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知识点教学课件、知识点或章节自测题等,并为学生提供答疑,推荐开展形式多样的课程互动。教师需要通过屏幕录课的方式,录制包含教学课件和讲解声音的知识点视频,方便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和回看。由于课程直播讲授对带宽、网速、教师的设备及学生的流量有较高的要求,不作推荐方式。如果教师开展课程直播教学,须设置回看。

2.校、院二级教学督导专家组认真开展在线(远程)教学的检查与督导,确保各课程严格按照教学日历的安排开展理论教学。校(院)对线上授课管理要求与线下教学一致,对于无故缺课、不按时开课、不按照要求组织教学的情况,一经查实,将按照教学事故处理。

3.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认真做好服务器及网络硬件建设,为在线(远程)教学提供网络环境支持;教务处主动协调各教学平台企业,为教师开展在线(远程)教学提供服务和技术支持。

五、隔离学生的在线教学

根据校(院)疫情防控形势,在情况允许的前提下,对暂时隔离的学生开展在线课程教学。

各课程教师主动与被隔离学生联系,在正常课程教学之余,认真开展对隔离学生的在线课程教学,并及时回复学生对课程知识点提出的疑问,努力保证被隔离学生能够跟上课程班的学习进度。

六、疫情解除后教学

在疫情解除后,各学院按照校(院)的统一要求,组织学生入校,各课程按照课程表的授课时间正常开展课程教学,陆续开展前期后移的课程实验教学,并继续开展网上答疑工作,确保前期在线(远程)课程教学的效果。

七、补考、缓考及重修考试安排

原定2020年春季学期第二周末举行的本、专科课程补考、缓考及重修课程考试暂停,校(院)将根据疫情防控的情况和校(院)整体工作进行相应地安排,请同学们密切留意研究生处、教务处及国际教育学院的安排。并相互转告,以免错过考试。

八、实习安排

1.正在实习同学不得进入医疗隔离区,暂停急诊科、发热门诊、ICU、呼吸科等科室轮转。做好个人安全防护,请耐心等待校(院)进一步通知。

2.目前不在校(院)、实习单位的实习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实习单位),留在现居住地学习生活,具体返校(实习单位)时间请耐心等待校(院)另行通知。

3.疫情解除后恢复实习时,学生仍按原实习计划安排的时间科目进行轮转实习。实习暂停期间未实习或缺实习时间达1/3以上的科目,在实习结束后由校(院)或相关学院安排补足实习。

九、技术支持

教务管理支持人员:潘少波,手机号码15698122501,微信号Haorenpandawang;曹明亮,手机号码13012748525,微信号Computer_Expert;

校内网络支持人员:王玉军,手机号码15698122999,微信号wxid_qwzwxot6c50t22;

清华平台支持人员:马慧,手机号码15001166583,QQ号106600811

超星平台支持人员:陈丽娜,手机号码13325138096,微信号wxid_dypmjz26ermy22,QQ号952351609;

智慧树平台支持人员:张伟,手机号码13210617799,微信号wxid_vp2y6y99eilm21,QQ号1033923345。

教务处 教育处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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