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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个人所得税汇算的通知
    日期: 2022年03月18日 14:36:29 来源: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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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泰安市高新区税务局通知,需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机关事业单位,必须在3月31日前完成2021年度汇算申报。为防止影响个人信用,请教职工务必在3月31日前申报完毕。

    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流程如下:(图文信息来自网络)

    第一步:准备申报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可从以下入口进入年度汇算:首页【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或者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对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超过 6 万元的纳税人,进入系统后将看到“简易申报须知”提示,阅读后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进入简易申报界面,显示“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 “已缴税额”等。

    第二步:确认信息

    对界面显示的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进行查看、确认。

    第三步:提交申报 

    纳税人对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  

    第四步:申请退税

    点击【申请退税】后,纳税人需选择退税银行卡。如您已添加过银行卡,系统将自动带出已填银行卡信息。如需新增,点击【添加银行卡信息】—【确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二)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四)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现场业务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2:00-5:30

    (每周二下午及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对外办理业务,为内部业务培训及核账时间)

    综合管理科:0531-59556885/59556890/59556895

    (项目库管理平台、预算管理、绩效申报、财务管理系统业务咨询)


    会计核算科:0531-595568820538-6229987(日常核算业务

    0531-595568800538-6229985(工会、党费核算业务

    0531-595568890538-6229985(税收、工资业务)


    结算科 : 0531-59556892/59556891 ‖ 0538-6229986(资金支付、到款业务咨询)


    收费科 : 0538-6229985(学生交费业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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