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一批项目、“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一批港澳台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项目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2.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只能主持或参与1项本专项项目。
对于“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项目,与其他重点专项项目(课题)互不查重。
项目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二、具体申报方式
1.网上填报。本次申报实行无纸化申请,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将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8:00至12月23日16:00。申报项目通过首轮评审后,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校(院)联系人:
科研部:张老师0531-59556827(网上申报技术咨询)
对外合作交流部:秦老师0531-59556928(政策咨询)
3.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
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index_3.html#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11月5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