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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2-03-01 来源: 对外合作交流部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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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山东省教育系统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有关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鲁教外处函〔20229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选派受理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229号)文件要求,校(院)现开展2022年度国家公派留学选派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

    涉及项目包括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俄乌白艺术体育类项目、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乌克兰国立技术大学合作奖学金项目(除以上项目外,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已公布的其他项目也可参加。有关项目情况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

    二、申报时间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410-30日申请。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10-31日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510-31日申请。

    3、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10-31日申请。

    4、其他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三、申报流程及报送要求

    1、申报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根据拟申报项目的网上申报时间报名,并填写有关申请材料。同时,需按照拟申报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申报人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系统下载《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所在单位审核,填写推荐意见。所在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对其出国留学过程及目标提出明确考核要求。

    3、请各单位于项目要求的网上申请截止日期前10天将申请人选纸质材料(包括由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意见表以及所有上传报名系统的材料)送(寄)达我部(济南主校区行政楼225房间),同时将《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版发至wsb@sdfmu.edu.cn。逾期或材料不全者将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31-59556932

    对外合作交流部

    20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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