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部: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学生在生源地教育局办理贷款手续后,需高校在贷款业务管理系统录入贷款回执校验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统一收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由各学院汇总后,填写《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汇总表》,于9月17日(星期四)下午5点前,将本学院学生贷款受理证明原件及汇总表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松竹园173房间),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zzzx@sdfmu.edu.cn。
注:(1)回执原件严格按照《汇总表》序号排序。《汇总表》上的学生相关信息是截至2020年9月3日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导出的内容;如还有新增贷款情况,在本学院《汇总表》的最后另行添加学生贷款相关信息,并加以标红。
(2)学生本人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右上方空白处写明学号、学院、班级(X级X专业X班)等个人信息,2016、2017级学生还需注明学费和住宿费金额。
2、非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助学贷款,如本人有回执或其他证明材料,请一并上交,并统计在《汇总表》最后,同时在备注栏注明经办金融机构名称。
3、请所有助学贷款学生登录国开行贷款系统校对个人学院、专业、学号等信息,有错误者请自行修改;因转专业、休学等原因导致毕业时间发生变化的,请致电县教育局修改。
4、资助中心将在新生报到现场收取2020级助学贷款学生受理证明,学院不再需要填写汇总表;如有漏交,请通知学生直接交至资助中心。《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汇总表》将单独发送至各学院,请继续关注学生,掌握学生情况。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