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各二级学院:
根据泰山区社保局最新通知,泰安市加大对低保、重残、建档立卡学生的资助力度,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免费参保,现将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一、低保
要求:学生本人享受2018年度低保政策;
所需材料:低保证明信原件。
二、重度残疾
要求:学生本人一级、二级残疾;
所需材料:残疾证复印件和证书原件照片电子版(请用学生姓名命名,仅需有等级和学生信息的页面)。
二级以下残疾等级学生不再享受优惠政策,需全额缴费210元。
三、建档立卡
(一)要求:脱贫属性必须是“未脱贫”或者“已脱贫享受政策”。
(二)具体说明
1、泰山区生源建档立卡学生
学生不需准备任何材料,不再计入《2018年秋季学生参保报名表》,由泰山区社保局根据扶贫办数据直接予以办理参保事宜。
2、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泰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建档立卡学生
由生源地市县区的社保部门根据扶贫办数据直接予以办理参保事宜,不再计入我校学生报名名单,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3、省资助中心提供名单的建档立卡学生(即省定标准及以上)
学生不需准备任何材料,不再计入班级报名名单,由学校资助中心统一为其办理办理参保事宜。
4、以上两项除外的其他建档立卡学生
学生需提供由生源地扶贫办出具的、注明脱贫属性的建档立卡证明信原件。
四、与原通知冲突的地方,以本说明为准。
五、《2018年秋季学生参保报名表》相应填写示例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