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泰山医学院奖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经费管理办法》(学字〔2015〕7号)及《关于对<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进行补充修订的通知》(鲁财教〔2016〕6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2019学年学费减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减免范围
全日制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减免对象
(一)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见附件1);
(二)重点减免孤儿、烈士子女、学生本人发生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特殊困难的学生。
三、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二)能正视生活困难,自强不息,积极上进,勤奋学习;
(三)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和志愿服务活动;
(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节俭;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学费减免:
1.2017-2018学年因考试作弊或其他违纪行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或学校处分者;
2.有条件和资格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而未申请者。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学院严格初审,并组织学生填写《泰山医学院学费减免审批表》(一式一份)和《学费减免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用填写《审批表》和《汇总表》;
(二)根据鲁财教〔2016〕61号文件精神,免除建档立卡学生学费,学校不得提前收取学生学费;根据学校财务处学费批扣办法,建档立卡学生只需在农行卡存够住宿费即可,总额不要超过住宿费+学费(若存够学费,系统会自动批扣学费);
(三)烈士子女请附相关佐证材料。
请各学院将相关材料收齐后,于6月29日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邮箱:zzzx@tsmc.edu.cn, 电话:6229971.
附件:1.2018年春季建档立卡学生名单
2.泰山医学院学费减免审批表
3.2018-2019学年学费减免汇总表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