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医总字〔2012〕1号
关于印发《泰山医学院学生食堂
饭菜价格平抑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泰山医学院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九月五日
主题词:总务 学生食堂 价格平抑 办法 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12年9月7日印发
(共印60份)
泰山医学院学生食堂
饭菜价格平抑基金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食堂管理工作,坚持学生食堂为学生健康成长服务方向,系统建立既体现公益性又适应市场规律,保障学生食堂可持续发展的长效运行机制,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教发[201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金的设立数额与用途
基金初步建立从学校财务预算中列支,其数额为120万元,此款要专款专用,其中100万元主要用于食堂原材料上涨补贴,余款用于低价菜和免费汤,每年所用部分在次年学校财务预算中列支补齐。
二、基金的使用原则
(1)基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基金管理由后勤财务科负责,并设专户。
(2)低价菜和免费汤补贴全年使用,按月发放。
(3)原材料上涨补贴是根据原材料上涨幅度大小情况使用,其上涨幅度达到3%-6%持续一个月(含一个月)以上时方可使用,当原材料、人工费上涨过高时,已超出基金使用补贴范围,应考虑其他形式解决,此时不能使用基金。
三、基金的管理
1、由学校成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质量平抑基金领导小组,负责对基金进行统一管理。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总务处、财务处、审计处、学生工作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饮食服务中心),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2、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基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运行,并监督管理。
(2)负责审核基金的使用和额度,并签批。
(3)负责编制下一年度列支补齐的财务预算。
(4)负责协调其它相关事宜。
3、补贴核算
(1)低价菜免费汤核算
低价菜免费汤采用成本差价的计算方法进行核算(免费汤、低价菜供应实行定窗口定时间段定量供应)。
(2)涨幅核算
原材料上涨补贴按其分类加权平均值计算其差价和上涨幅度(高于市场时令常规的价差与时令价的比)。
(3)补贴值核算
当涨幅达到补贴标准时,补贴值只考虑按两顿主餐计算,达到3%时,每天生均0.15元,达到6%时每天生均0.3元,再乘以在校生总数和天数确定总补贴值,再与各餐厅当月总营业额所占比例进行均分,补贴分解到各餐厅。介于3%-6%时按加权平均计算。
四、资金使用程序
当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达到3%-6%时,饮食服务中心根据物价上涨信息报告财务和审计开始计时涨价时间,涨价幅度持续满一个月时,提出申请并附原材料的涨价信息材料,报经财务、审计处审核确定其数额、月份,再经基金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签批手续,后报经分管院长、院长签批后到后勤财务科办理相关手续。
五、此实施办法自二○一二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注:原材料:粮(大米、面粉)、油、蔬菜、蛋、猪肉、鸡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