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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形势下高校如何规范安全综合管理--刘爱庆(山东高校保卫学会优秀论文)
    日期: 2016-09-28 来源: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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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爱庆

    (泰山医学院保卫处 山东泰安 271016)

    摘要:随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高校作为专门教育人培养人的地方,在推进依法治国,提高全民法律意识道德素养的方面有着不可替代优势和社会责任。另外,高校人员密集、成份复杂,高校出现安全稳定问题影响巨大,高校的安全稳定是社会安全稳定的重中之重。可见,高校进行依法规范安全管理--实施依法治校,是学校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意义就更加重大了。

    关键词:依法治国 高校 规范 安全综合管理

    随着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标志着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要在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高校作为专门教育人培养人的地方,在推进依法治国中,提高全民法律意识道德素养的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社会责任和优势。再者,高校出现安全稳定问题影响巨大,高校的安全稳定是社会安全稳定的重中之重,也是学校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高校人员密集、成份复杂,社会上有的安全问题高校有,社会上没有的安全问题也会发生。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可见落实依法治国,高校依法规范安全综合管理就更加重要了。那么高校怎么进行规范安全综合管理呢?

    首先,在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依法规范安全综合管理。

    适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统称学校)安全管理的最新规范性文件,是为了加强和规范山东省高等学校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学校安全事故,保障学校及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务院《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的《山东省高等学校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学校安全是指高等学校校园和周边环境安全以及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安全。”所以学校的安全管理从社会上来说,不只是学校独立的责任,还涉及整个社会综合管理系统责任;同样,学校的安全管理从学校内部也不是哪个部门的独立责任,不论哪个管理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到学校的安全稳定和发展,也要纳入校内的安全综合管理系统。

    其次,高校要解决现在高校安全综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现在高校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虽然也已形成,综合治理体制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全体师生的法制度观念有所增强,但与依法治国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为:有的制度与法无据,未能全面反映法律法规赋予权力和客观规律,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有规不依、执规不严、违规不究现象比较严重;制定管理制度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管理体制权责脱节、多头管理、选择性管理现象仍然存在。管理工作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管理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部分学校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管理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

    学校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要借全面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的东风,依法构建高校安全综合管理体系,理清学校内部安全综合管理工作关系,完善学校内部安全综合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综合管理组织机构。深入推进学校安全综合管理,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完善立体化安全综合管理体系,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问题,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损害生态环境、破坏网络安全等重点问题综合管理长效机制。为学校可持续发展,达成发展战略目标,保驾护航,创建安全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

    一、依法全面履行高校安全综合管理职能。

    高校安全综合管理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安全管理体制,完善安全管理程序,推进综合安全管理,严格安全管理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管理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学校管理体系。管理部门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

    《山东省高等学校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学校内部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目标,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制定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师生员工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演练;

    (四)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建立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五)配合当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对学校安全事故进行救援和调查处理,妥善处理师生意外伤害事故。

    学校应当根据办学规模、学生数量和工作需要,设立保卫机构,统一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措施的落实,并接受公安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其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保卫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

    (二)开展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三)维护学校内部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

    (四)负责学校内部各种临时工作人员和机构的治安管理;

    (五)对校内有轻微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教育;

    (六)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事故;

    (七)参加当地公安机关统一组织的治安联防活动;

    (八)办理当地人民政府及其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安全保卫事项。

    二、依法深入推进高校安全综合管理制度建设,依法立制、科学立制、民主立制。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加强和改进学校制度建设,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的制度,要及时修改和废止。实现制度与法律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制度建设保障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制度主动适应改革和发展需要。管理部门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1、加强对制度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健全制度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健全向下级征询立制意见机制,建立基层立制联系点制度,明确制度建设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保护主义制度化。重要行政管理制度规章由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组织起草,完善管理规章制定程序,完善师生参学校管理机制。

    2、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高校安全综合管理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3、规范健全安全综合管理制度

    《山东省高等学校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学校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1)安全教育制度;

    (2)门卫、值班、巡逻制度;

    (3)现金、票证、物资、产品、重要设备和仪器、文物等安全管理制度;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质、剧毒物品、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保管等安全管理制度;

    (6)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7)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8)大型活动申批制度;

    (9)机密文件、图纸、资料的安全管理和保密制度;

    (10)公共场所和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制度;

    (11)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制度和考核、评比、奖惩制度;

    (12)需要建立的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三、依法深化高校安全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健全专群结合的安全综合管理组织,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组织作用。

    《山东省高等学校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是总结多年学校安全管理经验和社会综合治理经验的基础上,对学校依法开展安全综合管理工作进行了明确的法定。推进高校安全综合管理,加强综合管理机构建设,推行跨部门综合管理机构建设,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制度化,根据不同层级管理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管理力量,提高依法管理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

    1、健全高校安全综合管理依法决策机制。把师生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坚决排除对安全管理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部门保护主义。

    2、全面落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管理人员管理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各类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责任倒查问责制。学校安全综合管理要依法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加强安全综合管理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完善高校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

    同时,还应建立健全管理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学校安全综合管理人员调离、辞退或者作出免职、降级等处分。

    3、规范推进多层次、多领域安全综合管理。坚持系统管理、依法管理、综合管理、源头管理,提高高校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管理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发挥高校社团组织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支持各类社会团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支持社团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团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发挥公约、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4、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1)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2)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

    5、依法严格实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安全管理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安全管理资格,不得从事安全管理活动。

    高校应严格按《山东省高等学校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学校应当根据办学规模、学生数量和工作需要,设立保卫机构,统一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措施的落实,并接受公安机关的指导和监督,配备必要的器材和装备。

    学校应当按照校园常住人口(教职工、学生、离退休人员等)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六的比例配备专职保卫人员。校园规模较小、区域分散、治安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增加。

    学校不得聘用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从事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保卫人员应当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考核,应当依法、文明履行职责,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随着高校安全综合管理体制组织建设不断依法完善,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安全综合管理,全面反映法律法规赋予权力和客观规律,提高管理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引领学校师生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既能为学校可持续发展,达成发展战略目标,创建安全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同时也是高校作为教育机构,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国,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全民法律意识道德素养,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社会责任和职能作用。

    可以说高校实行依法规范安全综合管理----依法治校,在落实依法治国进程中,具有无比重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山东省高等学校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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