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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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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

分工会主席、副主席及委员的岗位职责

工会分会主席职责


1.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学校党委、工会的有关决定、指示,在工会的领导下抓好分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

2.主持分会日常工作,完成工会的各项工作任务。

3.认真落实职工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平等协商权,使学院民主管理法制化、制度化。

4.主持分会会员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布置工作,完成分会工作计划和总结。

5.协助工会督促检查职代会决议执行情况,调查研究,向职代会提出合理性建议。

6.组织分会会员学习政策、业务知识和管理知识,提高职工素质,增强参政议政能力。

7.协助工会处理职工代表的提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

8.抓好分会女工计划生育工作。

9.组织开展分会文体活动,活跃职工文化生活。

10.关心了解分会职工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

11.加强会员队伍建设,吸收新会员。


工会分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做好工会工作,主持抓好工会的常务工作。

2、协助主席组织实施工会各项工作的落实,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关心教职工生活,深入了解教职工学习、工作、生活状况,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向分工会反映群众的合理要求、意见和困难。

4、负责工会财务的管理工作,根据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主席及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会经费收支使用情况。

5、完成学院和工会主席交办的其它工作。

文体委员职责

1、负责制定工会年度教职工文娱活动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2、积极开展和建立各类文化协会或兴趣小组。把具有不同兴趣爱好和特长的职工组织起来,有计划地开展文体活动。

3、筹备、组织教职员工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大型文艺比赛、节日联欢活动。

4、负责组建一支热爱文艺的骨干队伍,积极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各种文艺活动,将教职工、群众凝聚到工会组织周围。

5、加强对工会所属各种文艺器材的购置、借用管理工作。

6、完成学院和工会主席交办的其它工作,并积极配合其它委员搞好工会工作

宣传委员职责

1、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和工会工作重点,制定工会宣传计划,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大力宣传学院各类先进典型事迹,弘扬爱校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会员开展“四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争做“文明教职工”活动,推动师德建设和“三育人”工作,促进教风、学风、校风、院风的良好发展。

3、积极开展工会、教代会工作的调查研究,掌握工会和教代会的工作动态,促进工会、教代会的发展,促进学校的民主建设。

4、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并办好宣传橱窗、黑板报、网站稿件编纂、广播宣传栏等,加强工会宣传阵地建设。

5、负责分工会例会等会议记录和撰写会议纪要。

6、完成学院和工会主席交办的其它工作,并积极配合其它委员搞好工会工作。

女工委员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工会工作方针,研究确定同级女工委员会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规划,指导、协调所属女教职工工作,总结推广女教职工工作经验。

2、维护女教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劳动工资、医疗保险和家庭财产方面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

3、对女教职工进行爱国、集体、社会主义教育,宣传女教职工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

4、定期总结推广女教职工先进经验和宣传先进事迹,加强女教职工工作的理论研究。

5、发动女教职工积极参加学校民主管理,维护女教职工的民主权利,注意了解女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抓好落实工作。

6、完成学院和分工会主席交办的其它工作,并积极配合其它委员搞好工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