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1.护理学院学生会是在护理学院党总支领导和团总支指导下,团结带领全院青年学生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服务同学的群众组织。
2.学生会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学院党总支和团总支的指导下,坚持 “培养富有关爱品质的护理工作者”的办学宗旨,秉承“明仪、求真、博学、笃行”的院训,开展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自我教育活动,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
3.加强学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培养“有能力、有毅力、有魅力”的学生干部。
第二章 会员
1.凡取得泰山医学院学籍,护理学院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会员,学生会成员为常规会员。
2.会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下列权利:
2.1.对学生会工作有批评、建议、咨询和监督的权利;
2.2.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3.常规会员享有入党积极分子的优先培训权。
2.4.享受学生会加分政策的权利。鼓励优秀学生会干部留任,在学生会工作第二年享有本级岗位上一级加分优惠。
3. 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3.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3.2.支持本会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的各种活动,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
3.3.维护本会利益和名誉,不因个人行为损毁集体声誉。
第三章 学生会设置与职责
1.学生会的管理机构:主席团
2.学生会的职能部门(11个):秘书处、宣传部、礼仪部、科创部、社团部、体育部、文艺部、实践部、自律部、卫生部、学习部
3.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
3.1.主动接受上级党、团组织的领导和指示,掌握和了解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学生会工作,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3.2.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对不称职或有错误的学生会成员有权进行批评、警告,对情节严重者,经主席团会议决议可直接免去副部级(含副部级)以下人员职务,正部级以上须报主管老师核准后撤换。
3.3.代表本院学生参加各级学联召开的有关会议,搞好与其他院系学生会的沟通交流。
3.4.学生会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工作。
4.秘书处:主席团与各个部门的联络机构。负责学生会财务收支、部门预算核准、财物采购管理、收发各类通知文件,通知上传下达,会议召集、各类证书发放、学生信件领取发放等工作,负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团员证的注册、补办,团费收缴。
5.宣传部:做好各种活动的宣传。负责各类活动展板制作宣传、各类证书书写;学院展板更新维护、活动报道;活动摄影音响、网页更新维护等。
6.礼仪部:培养护士职业礼仪,提高自身素质与气质,塑造良好的职业形象,弘扬礼仪之美,尽展青春风采。负责组织礼仪培训,各类活动礼仪服务。
7.科创部:鼓励和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帮助同学们发掘科技才能,举办科创比赛等多个平台供同学们展示。组织参加泰安市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
8.社团部:领导各类学生协会开展各类社团文体活动、特长培训等工作,打造护理专业特色协会品牌。
9.体育部:组织开展各类体育活动。开展有益身心、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增强我院学生的体质水平;负责参加校运会、学院男、女篮球队和排球队等参赛选手的定期训练工作,做好比赛时的后勤服务;协助其他部门做好文艺晚会等活动的后勤工作。
10.文艺部:组织开展各类文娱活动。组织大型文艺演出活动,丰富业余文化生活;负责护理学院文艺队、模特队日常训练和管理工作;注意培养我院文艺表演方面的突出人才,打造学院特色的代表节目,随时参加各类演出和比赛。
11.实践部:大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负责课外活动的经费筹集;负责贫困生的资助工作、勤工俭学的安排和工资发放。
12.自律部:维持晚自习、晚休和各类活动秩序。
13.卫生部:维持宿舍和各类活动卫生。
14.学习部: 营造浓郁的学习气氛,组织培训、学习经验交流等活动;负责学生证办理、火车磁卡充磁、重修补考报名。
第四章 经费制度
1.学生会主要经费来源:
1.1.党、团总支关于学生活动的专项经费;
1.2.社会实践、服务创收和社会资助、赞助、募捐等合理收入。
2. 学生会经费使用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遵循“先申请再购买后报销”的程序。
2.1.预算:
2.1.1.常规支出。学生会各部门的常规支出,在学期开学2周内根据活动计划作出部门预算,经分管副主席提到主席团会议核准,交秘书处汇总成本学期预算总表,提交团总支批准。
2.1.2.临时支出。非计划活动支出,应提前一周作出预算,经分管副主席提到主席团会议核准,交秘书处提交团总支批准。
2.2.购买与报销:
2.2.1.凡是需报销的物品统一由秘书处采购。
2.2.2.采购人员购买物品,须开出物品明细收据,索取正规发票,加盖公章,两张单据都要经办人签字,经办人不得少于2人。持收据和发票到主管老师处报销。
2.2.3.超出预算部分,须经教师批准,如属合理支出,持发票报销,不合理部分不予报销。
2.2.4.凡未经教师批准,不予报销。
2.2.5.报销时间每月的25日—30日。
第五章 例会与值班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会议制度规定如下:
1.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2.请假必须得到会议召集者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假。
3.按会议通知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4.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5.主席团每周在学生会办公室召开例会。
6.学生会全体大会一月召开一次,会议内容是通报前期学生会各项工作或组织理论学习、业务学习等,具体内容由主席团负责拟定。
7.所有会议都要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无特殊情况由秘书处负责。
办公室值班制度:
8.值班由秘书处负责,学生会成员应保持手机通畅,随时配合值班人员工作,做到随叫随到。
9.值班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无课时间,时间段:8:30—11:30,14:00—17:00。
10.值班地点:教学北楼A3009
11.因事不能按时值班者,要提前一天向秘书长请假。否则对于擅自不到者,给予纪律处分。
12.值班人如遇自己不能决定解决的事情,应首先上报给秘书长,若仍不能解决,及时汇报老师。
13.值班人打扫好办公室卫生,保持地面干净,桌面整洁,清倒垃圾等。
14.办公室电脑由秘书处负责日常维护,软硬件安装,设定密码,以保证学生会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合理运用。任何人不得在任何时间利用电脑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包括聊天、看电影、打游戏等。
15.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可持有学生会办公室(教学北楼A3009)钥匙,其余人员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配备。钥匙不得丢失、转借他人使用或私自配备,职务变动或换届所有钥匙一律上缴秘书处。
16.学生会办公室是日常办公场所,严禁吸烟,严禁嬉戏打闹、大声喧哗,办公人员必须穿戴整齐,举止得体,树立学生会良好形象。
第六章 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1.秘书处负责学生会财务的外借与保存。学生会内部使用由秘书处指派专人负责物品外借;如若外借须经团总支老师批准,严格填写登记表,并暂扣来借人员的有效证件,以便工作人员回收物品。外来人员借还物品,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1.首先确认来借人员身份真实可靠,经办人确认所借物品状态良好,可以外借。
1.2.经办人暂扣来人有效证件,按照登记表详细记录,经办人和来借者都要签字。
1.3.经办人检查所归还物品无误后,将物品放归原位。
1.4.按登记核销,归还来人证件,两人按要求在指定位置签字。
1.5.如果经办人工作疏忽,出现任何问题由经办人负责。
2. 办公室物品不得擅自带走或挪作他用,用完后放归原处。物品如有缺失,责任人一律照价赔偿。
第七章 活动的申请与举办制度
1.各部门在举办活动之前须向主席团递交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名称、时间、地点、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目的及意义,同时申请还必须写明各项费用及预期费用。申请一律由秘书处存档。
2.申请没被通过的须无条件服从;申请一旦通过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书的内容执行,如果需要其他部门协助,各部部长不能推诿责任,尽一切努力协助开展好活动。
3.活动所需物品提前一周申请购买,所需教室需提前3天申请,申请教室一律由秘书处负责。
4.所有活动开幕时要安排宣传部派人负责照相和写稿,24小时内把稿件和照片发至hlin2007@163.com.
5.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活动总结,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有哪些不足的地方,以后加以改善。
6.所有活动照片一律存档,以“时间+活动名称”命名文件夹,存至团总支F盘“学院活动照片存档”文件夹下。
7.获奖名单由组织者打印出来交秘书处,秘书处核准存档,同时安排宣传部书写奖状,由宣传部加盖公章下发。
第八章 工作纪律
1.以下情形给予口头警告
a)值班、例会、活动迟到或早退两次以上
b)例会期间,手机响、交头接耳,扰乱会议,
2.以下情形给予纪律处分
a)拒不服从上级安排,没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b)泄露学生会内部文件或活动的相关机密
c)在各奖项的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d)无故不参加值班、例会及相关活动
e)重大失职,对学生会声誉造成影响
f)无故拒绝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g)以学生会名义,开展满足私人利益的商业活动
h)工作懒散拖拉、粗心大意、态度不端正
3.以下情况直接撤销职务,开除出学生会
a)在党课、期末考试及相关考试中,受到违纪处分
b)受到其他纪律处分
第九章 学生会与班委的关系
学生会与班委都是为广大同学服务的,为了更好地服务同学,统一工作,各班班委隶属于学生会,接收学生会的统一领导。每学期末,学生会将根据班委配合学生会工作的情况,评选出优秀班干部,进行表彰,对不配合学生会工作的班干部将进行通报。考评将作为评定本年度“奖、勤、贷、补”的重要依据,也作为组织发展、向用人单位推荐优秀毕业生的重要参考。隶属关系如下:
护理学院学生会与班委隶属对应关系 | |
学生会 | 下辖班委 |
主席团 | 所有班委 |
秘书处 | 班长、团支书 |
宣传部 | 宣传委员 |
文艺部 | 文艺委员 |
学习部 | 学习委员 |
卫生部 | 卫生委员 |
社团部 | 组织委员 |
体育部 | 体育委员 |
自律部 | 纪律委员 |
科创部 | 学习委员 |
礼仪部 | 文艺委员 |
实践部 | 组织委员 |
护理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十章 附则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解释权属护理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